Post By:2024/7/10 16:43:28
近日,家長張先生反映,自家孩子在長江學校小學部上學,體育課時胳膊腕骨折變形了,關于責任和補償,自己有異議,想要討要說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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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張先生反映,自家孩子今年12歲,在青島長江學校小學部上六年級,6月20日11點多,他接到老師電話,說孩子在上體育課時受傷了,學校方面已經帶孩子去醫(yī)院檢查了。張先生詢問孩子整個手上的過程,孩子說當時上體育課自由活動的時候自己跑到了高中部操場,跳了一下沒站穩(wěn)摔倒了,就傷著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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體育老師表示,開始組織了集體活動,后面讓孩子們自由活動了,因為操場人比較多,自己也怕看不過來,就強調了一定要一起活動,不許跑到高中部操場玩,但是自己一個沒看住,孩子就跑了,這事自己也有責任。
張先生說道,學校上體育課為什么不組織集體活動?為什么跑了兩圈就自由活動了?為什么孩子跑到了高中部操場,老師不把孩子叫回來?對于學校方面的管理自己表示質疑。
現在孩子已經報了保險住院治療,家里老人年事已高,張先生不得不請假照顧孩子,因此,張先生想和學校協調一下補償問題。
學校方面給出的方案是出于人道主義關懷,在孩子上初中的時候,給減免兩千元學費,張先生認為所謂“出于人道主義”,就是在說學校一點責任都沒有,自己不能接受。
關于責任問題,青島長江學校小學部校長表示,既然學生是在學校上課期間出的事,那么學校和老師都有責任,關于對老師的處罰也已經擬定,對于張先生經濟方面的主張,建議通過訴訟途徑解決,法院判決需要賠償多少,學校配合執(zhí)行。
即墨區(qū)教育和教體局工作人員針對此事也給出回應:一般情況下,學生在學校里面受傷,先走保險程序,關于責任方面,需要調查了解之后才能給出具體答復。